转发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  阅读次数:  |  文章来源:admin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青建工〔2020〕243号)要求,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

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作为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和市场主体办理其他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不再核发纸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查询获取电子证照

施工许可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和使用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众提供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信息公开查询及二维码扫描验证服务,仅提供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在线预览,不提供文件下载。

三、严格施工许可审核程序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流程,严格审核施工许可申请资料、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工程指标等信息是否完善、准确;审核通过时填写的审核人姓名,必须与审核账号对应人员信息一致;涉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的建设规模无法填写时,可在备注中详细填写相关指标信息;电子印章应加盖在对应的印章域中,水平及垂直方向均居中。

四、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操作流程

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核发及签章等具体流程及操作说明,放置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施工许可证核发人员账号当中的“我的桌面”菜单下,请下载查看。具体技术问题可在“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技术支持”微信群中咨询。

请各市州住建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联系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市州住建局委托书于2021年1月22日之前到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建管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青海省建设科技大厦719室)领取所辖区、县住建局电子印章,电子印章等同于实体印章,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派专人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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